2011 年村代表選舉 ─ 新聞公報

村代表選舉明日起接受提名

二 ○ 一一年村代表選舉的原居民代表和居民代表選舉的候選人提名期,由明日 ( 十一月十三日 ) 開始至十一月二十六日結束。

參與原居民代表選舉的候選人必須是該原居鄉村 ∕ 共有代表鄉村的原居民,並已登記爲該村的選民和通常在香港居住。

至於居民代表選舉的候選人則必須是該現有鄉村的居民,在緊接提名之前的六年內一直在該村居住,並已登記成爲該村的選民。

所有候選人必須是年滿二十一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並獲得最少五名該村已登記選民的提名。任何人士均不得在多於一條鄉村參選,而每名選民提名的候選人數目亦不可多於該村將選出的村代表數目。

提名表格於新界各區民政事務處的諮詢服務中心和民政事務總署總部派發,亦已上載村代表選舉網頁 ( www.had.gov.hk/vre ) 。

候選人必須在十一月二十六日或之前,親身向選舉主任 ( 即所屬鄉村的民政事務專員 ) 呈交提名表格,辦公時間爲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及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公衆假期除外。

在提名期結束後十四天內,所有有效的提名會刊登憲報。所有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將個別獲得通知。

如有查詢,請致電 2 1 5 2   1 5 2 1 ,或瀏覽村代表選舉網頁。




2 0 1 0 年 1 1 月 1 2 日 ( 星期五 )
香港時間 1 2 時 2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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