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代表补选 ( 2011 年 6 月 12 日 ) ─ 新闻公报
村代表补选提名期刊宪 (29.04.2011)
政府今日 ( 四月二十九日 ) 就村代表补选提名期刊宪。
四十二个村代表席位需要进行补选,候选人提名期为五月五日至五月十八日。
是次补选将为三十六条现有乡村选出居民代表,及为六条原居乡村选出原居民代表。
三十六条现有乡村包括:芦须城 、 蒲台 、 榕树下 、 坝尾 、 安乐村 ( 东 ) 、 荔枝窝 、 鹿颈陈屋 、 新村 、 蛮窝 、 澳朗 、 北潭 、 西湾 、 大蓝湖 、 大仔 、 鲗鱼湖 、 东丫 、 下洋 、 企岭下新围 、 平洲大塘 、 大滩 、 屋头 、 寨 、 钟屋村 、 虾地下 、 新屋家 、 船湾围下 、 水窝 、 打铁印 、 大埔滘 、 田夫仔 、 屯门旧墟 、 石围角 、 清快塘 、 杨屋 、 安龙村,以及花坪 、 草湾及大转。
六条原居乡村包括:蒲台 、 索罟湾 、 浪茄 、 黄仔 、 桃源洞及二陂圳。
参与原居民代表补选的候选人必须是该原居乡村的原居民,并已登记为该村的选民和通常在香港居住。
至于居民代表补选的候选人则必须是该现有乡村的居民,并在紧接提名之前的六年一直是该村的居民,即其主要住址是在该村内,而该主要住址是指候选人的唯一或主要家居的居住地方的地址。候选人同时亦须为该村的登记选民。
所有候选人必须是年满二十一岁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并获得最少五名该村的登记选民提名。每名选民只可提名一位候选人。任何人士均不得在多于一条乡村参选。
提名表格可于各新界民政事务处的谘询服务中心和民政事务总署索取,或从村代表选举网页 ( www.had.gov.hk/vre ) 下载。
候选人必须在五月十八日下午五时或之前,亲身向选举主任 ( 即所属乡村的民政事务专员 ) 递交提名表格。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表示,若有超过一名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在同一条乡村参选,该村将会在二 ○ 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 星期日 ) 进行投票。合资格的选民将收到列明投票日期 、 时间及地点的投票通知书。
如有查询,请致电二一五二 一五二一。
完
2 0 1 1 年 4 月 2 9 日 ( 星期五 )
香港时间 1 4 时 3 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