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民政事务局局长就《 2 0 1 3 年乡郊代表选举法例 ( 修订 ) 条例草案》动议修正第 2 2 、 2 7 、 4 7 、 5 2 、 5 5 及 6 2 条致辞全文 ( 只有中文 )
以下是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 ( 三月二十六日 ) 在立法会会议上就《 2013 年乡郊代表选举法例 ( 修订 ) 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修正第 22 、 27 、 47 、 52 、 55 及 62 条的致辞全文:
主席:
我动议修正刚读出的条文,修正案的内容已载列于发送给各位议员的文件内。
所有修正案只属轻微文本修订,都是因应法案委员会的建议而提出,并获得法案委员会支持。修订目的是为了令行文更清晰,并不影响有关条文的实质内容。我恳请各位委员支持和通过有关修正案。
完
2 0 1 4 年 3 月 2 6 日 ( 星期三 )
香港时间 1 8 时 0 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