巿民可查阅村代表选举二 ○ 一二年临时选民登记册
市民可由现在开始至九月九日的办公时间内,查阅村代表选举二 ○ 一二年临时选民登记册及遭剔除者名单。
市民可于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五时,到民政事务总署位于香港湾仔轩尼诗道一三 ○ 号修顿中心三十楼的选举登记主任办公室,查阅临时选民登记册及遭剔除者名单的全部文本;或到各有关新界民政事务处的助理选举登记主任办公室,查阅当区的临时选民登记册及遭剔除者名单。
临时选民登记册及遭剔除者名单中可供查阅的资料包括:现有乡村的选民姓名及其有关资料 、 原居乡村暨共有代表乡村的选民姓名及其有关资料,以及不再合资格作为选民的人士的资料。
任何人士如认为某登记人士不具备选民资格,或其名字不应列入登记册内任何部分,可在九月九日或以前的办公时间,将反对通知书送交选举登记主任,或有关的助理选举登记主任。提出反对的人士必须亲自递交反对通知书。
市民如曾提出登记申请成为选民,而其名字并未记录在临时选民登记册内或被列入遭剔除者名单上;又或对其在临时选民登记册内所载的个人详情有任何申索,必须于上述时间内亲自递交申索通知书。
至于那些主要住址是在香港以外的人士,他们亦可透过邮递 、 图文传真 、 电子方式 ( 需要有认可证书证明的数码签署 ) ,或安排任何已获书面授权的人士送递申索通知书。申索通知书必须于香港时间九月九日或之前送交选举登记主任,或有关的助理选举登记主任。
反对通知书和申索通知书的表格,可于选举登记主任办公室及新界区助理选举登记主任办公室索取,或从村代表选举网页 (
www.had.gov.hk/vre
) 下载。
如欲了解进一步资料,请致电 2152 1521 查询或浏览村代表选举网页。
完
2 0 1 2 年 8 月 2 7 日 ( 星期一 )
香港时间 1 1 时 3 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