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总署副署长 (1)
电话号码:2835 1438
职责:
- 督导新界九区民政事务专员的工作
- 负责社区建设措施的政策及推行工作
- 评估新界各个区议会和新界居民的意见和回应
- 与乡议局及新界社团联络
- 负责紧急支援服务的整体统筹工作和监督新界九区紧急支援服务的推行情况
- 负责乡村社区事务,包括差饷豁免、殡葬及祖堂事宜
- 负责乡郊选举的政策和安排
- 负责民政事务总署推行的小型工程计划的政策
- 监督为促进社会企业发展所推行的措施
- 监督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的推行情况
- 监督民政事务总署有关街道管理的工作
- 担任联络主任职系及部门技术人员职系的首长
- 负责增建/重建和管理社区会堂/中心的政策
- 掌管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资源分配、员工管理及效率促进事宜
- 负责遗产受益人支援服务的政策及提供服务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