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职系 (包括工程督察职系和监工职系)
一般说明
工程督察职系和监工职系是民政事务总署两个主要工务职系。民政事务总署在地区推行 小型工程计划,包括乡郊小工程计划及地区小型工程计划。工程督察职系人员负责规划和设计地区环境改善工程计划,改善市民所生活地方的环境。他们的工作还包括实地量度、拟备报价文件,以及监督由承造商进行的工程项目。监工职系人员会就这些项目提供技术协助以及进行实地视察。
民政事务总署提供培训课程,以提升工务职系人员的基本和特定工作技能及知识。
工程督察的主要职责
- 规划工程项目
- 进行 / 参加实地勘测及实地视察
- 实地量度
- 为工程项目拟备设计、图则等并监督工程
- 督导和管理承造商所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运作
监工的主要职责
- 进行 / 参加实地勘测及实地视察
- 实地量度
- 为工程项目拟备图则
- 撰写工程进度报告和汇报地盘事务
编制
工程督察职系和监工职系各有约 100 名人员,派驻民政事务总署总部及新界九个民政事务处。
职系架构
工程督察职系设有四个职级,监工职系则分为两个职级,详情如下:
工程督察职系
总技术主任
高级工程督察
工程督察
助理工程督察
监工职系
一级监工
二级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