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社区建设及发展
社区参与计划
为促进社区建设及地区和谐,民政事务总署在18区推行「社区参与计划」,提供拨款让政府部门、非政府机构、区议会或区议会/民政事务处辖下委员会/工作小组,举办推广地区体育、艺术及文化的项目及活动、地区盛事及庆祝活动和绿化及义工工作等。
地区主导行动计划
「地区主导行动计划」自2016-17年度起在18区推行,以解决地区上的老大难问题和掌握发展地区机遇。已推展的项目包括改善环境卫生及公共地方管理工作,例如处理店铺阻街、加强灭蚊工作、移除违泊单车等;及针对当区的独特情况和需要,以期改善居民生活质素及优化社区设施,例如促进及改善楼宇的消防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