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助理署長 (5)
電話號碼: 2835 2223
職責:
- 監察和統籌《建築物管理條例》的實施情況
- 推行有關大廈管理的立法建議,並為落實修訂後的法例作準備
- 制定、檢討和落實各項有關大廈管理的行政支援措施
- 考慮日常應如何就大廈管理進行宣傳,並鼓勵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和其他業主組織參與大廈管理事宜
- 就向業主和相關持份者提供大廈管理方面的專業意見和服務,與相關專業團體聯絡
- 制定有關物業管理行業的政策,並監督《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的施行
- 檢討實施《物業管理服務條例》所需程序的附屬法例
- 負責民政事務總署與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之間的政策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