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主任職系
一般說明
聯絡主任職系的主要職能包括推動社區建設、社區網絡聯繫、大廈管理、鄉郊事務等。聯絡主任也負責在全港及地區層面配合政府政策推展不同措施和活動,以達致民政事務總署服務市民的目標。
主要職責
- 在社區建立並維持有效的聯絡網,了解居民所關注的事務及問題,以及推動他們參與地區事務
- 傳播公共政策相關資訊,並監察社區對政府政策和計劃的反應
- 配合政府政策籌辦活動以及舉辦地區為本的社區參與活動
- 為地區委員會(包括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分區委員會、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以及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提供行政支援
- 協助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並為其提供支援,以及向業主委員會及其他大廈管理組織提供意見,藉以推廣良好的大廈管理措施
- 籌辦青年活動,讓青年人發揮潛能,並加強他們對社區的歸屬感和責任感
- 協助成立及推展「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關愛隊」),並監察其推行地區工作
- 處理新界的鄉郊事務,包括祖堂事務、殯葬區管理事宜、繼承及信託事宜,以及鄉郊代表選舉等
- 在發生緊急事故時或惡劣天氣期間擔任聯絡職務
編制
聯絡主任職系約有 610 名人員,派駐到民政事務總署總部及全港十八區民政事務處工作。
職系架構
聯絡主任職系設有以下五個職級:
首席聯絡主任
總聯絡主任
高級聯絡主任
一級聯絡主任
二級聯絡主任
設立 「 跨部門援助站 」 處理緊急事件
合辦青年節
舉辦簡介會向業主立案法團 ( 法團 ) 成員講解法團運作
合辦校際啦啦隊比賽
協辦 「 大廈管理證書課程 」
協辦 「 元朗十八鄉天后寶誕會景巡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