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職系 (包括工程督察職系和監工職系)
一般說明
工程督察職系和監工職系是民政事務總署兩個主要工務職系。民政事務總署在地區推行 小型工程計劃,包括鄉郊小工程計劃及地區小型工程計劃。工程督察職系人員負責規劃和設計地區環境改善工程計劃,改善市民所生活地方的環境。他們的工作還包括實地量度、擬備報價文件,以及監督由承造商進行的工程項目。監工職系人員會就這些項目提供技術協助以及進行實地視察。
民政事務總署提供培訓課程,以提升工務職系人員的基本和特定工作技能及知識。
工程督察的主要職責
- 規劃工程項目
- 進行 / 參加實地勘測及實地視察
- 實地量度
- 為工程項目擬備設計、圖則等並監督工程
- 督導和管理承造商所負責工程項目的日常運作
監工的主要職責
- 進行 / 參加實地勘測及實地視察
- 實地量度
- 為工程項目擬備圖則
- 撰寫工程進度報告和匯報地盤事務
編制
工程督察職系和監工職系各有約 100 名人員,派駐民政事務總署總部及新界九個民政事務處。
職系架構
工程督察職系設有四個職級,監工職系則分為兩個職級,詳情如下:
工程督察職系
總技術主任
高級工程督察
工程督察
助理工程督察
監工職系
一級監工
二級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