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個人資料
私隱政策及實務聲明 — 與僱傭無關的個人資料
政策聲明
民政事務總署(下稱 “ 民政總署 ”) 全體人員均有責任保障與僱傭無關的個人資料的私隱。民政總署致力確保所有與僱傭無關的個人資料均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條文和保障資料原則處理。
實務聲明
所持有與僱傭無關的個人資料的種類
民政總署持有以下種類的個人資料:
- 一般行政檔案,包括因處理辦公室行政工作而收集的個人資料,以及載有在處理部門查詢和投訴時收集和由資料當事人提供的資料的記錄等;以及
- 其他記錄,包括含有個人資料的行政檔案和業務檔案。
持有與僱傭無關的個人資料的目的
保存這些個人資料的主要目的如下:
- 保存一般行政檔案,是為執行各項行政工作,以及就查詢和投訴作回應和跟進等;以及
- 保存其他記錄的目的各有不同,視乎記錄的性質而定,例如採購物料和設備、舉辦活動等。
如果你對本署的私隱政策及實務方面有任何查詢,請透過電子郵件向本署提出。 (電子郵址為: hadgen@ha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