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關愛隊評審及督導小組 (全港評審小組)
成員名單
主席 |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 |
副主席 |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副局長 |
成員 | 教育局副局長 |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 | |
保安局副局長 | |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常任秘書長 | |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 | |
以及在有需要時包括其他決策局/政府部門代表 | |
秘書 | 由民政事務總署派遣 |
職權範圍
職權範圍如下:
- 督導「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關愛隊」)的整體方針和落實情況;
- 制定團體甄選及服務建議書評審準則;
- 在第一階段遴選中,根據「地區關愛隊評審及統籌小組」(「地區評審小組」)的建議,考慮和審批通過遴選的團體名單;
- 在第二階段遴選中,以通過第一階段遴選的團體所提交的服務建議書為基礎,並根據「地區評審小組」的建議,考慮和審批「關愛隊」的組成;及
- 監察「關愛隊」的整體表現,並就全港層面與「關愛隊」相關的其他事項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