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治理
政府在地區治理方面的施政目標是促進和諧社區,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獲得感。為提升地區治理效能,政府於2023年5月公布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強化地區治理架構及重塑區議會。詳情請參閱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 《完善地區治理工作》。隨着立法會於2023年7月全票通過《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已於2023年7月10日正式刊憲生效。
在完善地區治理後,在政務司司長和政務司副司長分別主持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及「地區治理專組」統籌及督導下,由區議會、「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及其他地區組織和團體齊心服務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