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社區建設及發展
社區參與計劃
為促進社區建設及地區和諧,民政事務總署在18區推行「社區參與計劃」,提供撥款讓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區議會或區議會/民政事務處轄下委員會/工作小組,舉辦推廣地區體育、藝術及文化的項目及活動、地區盛事及慶祝活動和綠化及義工工作等。
地區主導行動計劃
「地區主導行動計劃」自2016-17年度起在18區推行,以解決地區上的老大難問題和掌握發展地區機遇。已推展的項目包括改善環境衞生及公共地方管理工作,例如處理店鋪阻街、加強滅蚊工作、移除違泊單車等;及針對當區的獨特情況和需要,以期改善居民生活質素及優化社區設施,例如促進及改善樓宇的消防安全等。